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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刈麦 [ 唐 ]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译文: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 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 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 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整天也不能淡忘。

赏析: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创作背景:《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宪宗元和元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

(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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