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study |
of school |
1. C | 2. C | 3. D | 4. B | 5. A | 6. B | 7. D | 8. B | 9. C | 10. B | 11. B | 12. B | 13. B | 14. B | 15. A | 16. B | 17. C | 18. C | 19. | 20. |
案例1 1.C 2.C 3.AB 4.ABCD 5.ABD
案例2 1.该矿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等级判定依:突出矿井是指具备条件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1)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岩)层。 (2)经鉴定、认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层。 (3)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
高瓦斯矿井是指具备条件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米/t。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米/min。
(3)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米/min。 (4)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米/min。
低瓦斯矿井是指同时满足条件的矿井为低瓦斯矿井:(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10立米/t。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40立米/min。 (3)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3立米/min。 (4)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5立米/min。
低瓦斯矿井必须每2年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低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2.掘进工作面按因素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最后按最低风速(岩巷0.15m/s,煤巷或半煤岩巷0.25m/s)和最高风速(4m/s)验算:(1)按排除炮烟所需风量的计算。 (2)按稀释瓦斯所需风量的计算。 (3)按人数计算所需要的风量。 (4)按巷道中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计算。
3.在切眼恢复正常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基本工作面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应确保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必须停电撤人,只有当切眼及巷道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巷道的供电。
4.该矿在3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贯通时通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专项措施。 (2)措施未包含停止切眼掘进,并设置栅栏及警标。 (3)未保持切眼处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 (4)未在两个掘进工作面人口处设专人警戒。 (5)每次爆破前未按规定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 (6)贯通时,未设置专人在现场指挥。
案例3 1.该矿已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6)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7)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运输暗斜井掘进工作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人的因素:超负荷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干式打眼。 (2)物的因素:电火花,逆断层。 (3)环境因素:顶板破碎,淋水大,遇到地质构造。 (4)管理因素:对地质构造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估计不足。
3.管理方面:(1)"三违"现象严重。 (2)未按规定组织生产作业。 (3)对事故隐患(多次瓦斯超限)未及时整改。 (4)未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未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6)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足。 (7)对矿井通风系统的脆弱性认识不到位。
技术方面:(1)对地质构造(逆断层)瓦斯异常涌出认识不足。 (2)隔爆、抑爆措施设施不起作用。 (3)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出现风流逆转现象。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初次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3)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5.安全副矿长张某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