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q123s.com
student study
of school

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修订《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021年12月31日,教育部等部门对2016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明确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划定"红线"。

  一、准确把握实习本质。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将“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

  二、 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
  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校实习方案,不得强制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不得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不得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不得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岗位实习一般6个月,具体时间学校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三、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学生参加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以货币形式支付。

  四、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国有企业将实习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要内容,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

(来源:网络整理 仅供参考 )
青青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9 青青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19008172号-1  辽公网安备:21070202000131